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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新生困难生认定办法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对我院新生进行困难生认定,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经验,制定此操作办法。新生困难生资格于本周进行认定,新生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定各班的特困、困难、一般困难生,特困生比例不超过班级的10%,困难生不超过7%,一般困难生不超过3%,贫困生总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各班级认定工作需由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具体操作。各班级需要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立办法详情参见《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办法》。

2.本次想申请的同学都需要写一份详细的申请书(书写要认真,不得应付,不少于两页信纸,申请书要详细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重大变故,家庭人口情况及家庭人均收入等)。书写的时候需要用山东财经大学红色双线格信纸写。

3上交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随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附件1的表格,此表需要有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并且填写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这两份表各一式三份。

4.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表格、举证材料,对照我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初步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资格,报生活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和宏观调控。要重点考虑孤残、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残疾、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变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5.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要对申请困难生的同学进行详细的情况调查,每个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都需要写出调查报告,评议小组成员最后要签字确认,附于申请书后。

6.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调查的情况调整班级的特困生、困难生、一般困难生名额,在班会上向全体同学公布,并将该生的实际调查情况在班会上公布。若全班同学无异议,则将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同学的申请书及相关表格上交经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存档,各班生活委员保存好其他提出申请但没有评上的同学的相关材料,若班级同学有异议则需要重新调查,妥善解决。各班需要准备一个档案袋子,将自己班贫困生资料装里边,再上交。

7.各班生活委员需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已经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若出现下列现象之一,应撤销其困难生资格,并收回资助学金。(1)除必要因素外,困难同学购置个人电脑,经常到网吧上网者。(2)经常吸烟、喝酒、生活浪费者(3)在校外租房居住者(4)生源地学生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者(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学校规定,各班的特困生和困难生的名额有限,各班班委需向各班同学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经济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件2 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