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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在校困难生调整的具体操作办法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将我院困难生进行微调,并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经验,制定此操作办法。

 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微调各班的特困、困难、一般困难生,特困生比例不超过班级的10%,困难生不超过7%,一般困难生不超过3%,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各班级微调工作需由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具体操作.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的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要认真领会微调的意思,若班级困难生家庭无太大变化无人提交申请可以不调;若班级困难生家庭情况变化很大或无太大变化,且有人提交申请书,酌情调整。

2.各班原来困难生需要认真写一份近期家庭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书写要认真,不得应付,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及家庭成员简介;申请理由。不少于两页信纸);自愿退出的同学需要写一份自愿退出书(上面写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自愿退出困难生名额,并签名,交于各班生活委员);本次想申请的同学都需要写一份详细的申请书(书写要认真,不得应付,不少于两页信纸,申请书要详细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重大变故,家庭人口情况及家庭人均收入等).

3.本次要申请的同学要上交暑假期间填写好的材料及相关表格,《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二)

4.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要对这次要申请困难生的同学进行进行详细的情况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评议小组成员最后要签字确认,附于申请书后。

5.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调查的情况调整班级的特困生、困难生、一般困难生名额,在班会各上向全体同学公布,并将该生的实际调查情况在班会上公布。若全班同学无异议,则将调整的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同学的申请书及相关表格上交经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存档,各班生活委员保存好其他提出申请但没有评上的同学的相关材料,若班级同学有异议则需要重新调查,妥善解决。

6.各班生活委员需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已经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若出现下列现象之一,应撤销其困难生资格,并收回资助学金。(1)除必要因素外,困难同学购置个人电脑,经常到网吧上网者。(2)经常吸烟、喝酒、生活浪费者(3)在校外租房居住者(4)生源地学生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者(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山东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学校规定,各班的特困生和困难生的名额有限,各班班委需向各班同学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经济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