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政教〔2021〕2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申祥 姜 伟
组 员:李冰封 崔宝敏 陈 静 张明志 刘建旭 齐行祥 裴 斐 王 琦 马 静 秦小晴 付 裕
二、推荐办法
1.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2.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政教〔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依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被推荐人的情况进行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学院将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证明被推荐人具有学术专长的主要事迹、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签字的审核鉴定意见等在院内公示。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6日,学院确定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
2.9月9日,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学校推免办法附件),同时提交学业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3.9月10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综合成绩计算、排名工作。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
4.9月15日,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四、其它事项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院将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二)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学院将加强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毕业前一年的学业成绩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对于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或出现行为失范、道德缺失,违反社会公德或法律法规,影响恶劣等情形的,会同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后函告其录取院校。
(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党委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学院党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反映或申诉。
(五)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监督电话:82911068 工作咨询电话:67809201
经济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