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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实施方法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22-09-13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政教〔2021〕2号)规定,为确保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要求,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谢申祥    姜 伟

组员:崔宝敏    张明志    李冰封    陈 静    杨 丽   徐春霞   王琦    裴斐    高 媛

办公室:高 媛;电话:88583187;办公楼1207房间

二、推荐办法

1.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政教〔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依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13日前,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

2. 9月14日,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学业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时间截止到9月14日17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 9 月15日前,学院统计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学院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

4. 9月15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5. 9月1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 9月25日前,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7. 校团委将组织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四、其它事项

1.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院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2.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学院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4.学院党委负责对推免工作实施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学院党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监督电话:82911087 工作咨询电话:82617839

经济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