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15-11-1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主席团例会

1.主席团例会由主席召集主席团所有成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副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2.会议内容包括:宣传、贯彻落实校、院的有关文件、通知、指示及工作安排,并结合学生会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总结上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与对策;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并作出决定;布置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部长例会

1.部长例会由主席团负责召集,每两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具体时间、地点由秘书处负责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2.会议内容包括: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对前两周的工作情况做出总结;主席团认真听取各部部长对学生会工作提出的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与会人员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安排后两周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部门内部例会

1.部门内部例会由各部部长召集校本部门全体成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邀请分管主席出席会议;

2.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前两周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提出的合理性要求或建议;交流经验,讨论并通过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做好后两周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

1.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由主席团负责召集,每四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秘书处负责通知;

2.会议内容包括:主席团对前四周的工作情况做出总结;宣布和通过学生会的重大工作决定(如人事调整、表彰惩处等);广泛听取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提出的合理性意见或建议;相互学习、交流心得,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部署后四周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临时会议

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

第六条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和主席团请假,会后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2.主席团例会由副秘书长列席对会议内容作记录;部长例会及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由秘书处负责做好考勤、会议记录及最后的存档工作,会议开始之前由秘书处负责考勤并公布出勤情况,部长例会部长因故请假时,可委托副部长代为参加;部门内部例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3.例会迟到或早退一次者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无故缺席一次者学生会严重警告一次并在学生会例会上作书面检讨,无故缺席两次者免职;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二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条秘书处应于每周周末定出下一周值班表并通知各部门,各部门(舜耕校区学习学术部除外)应严格按照办公室值班制度安排本部门成员做好团委办公室值班工作;

第二条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事假、病假须先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请假,并向秘书处说明原因,由秘书处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20分钟后仍未到位或者提前20分钟离开者,视为缺席,届时将在学生会例会上点名批评;

第三条如团委老师不在,值班人员需要做好接待来访人员情况、接电话内容情况记录,如有突发事件或意外状况需立即向团委老师汇报;

第四条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不得赤膊、穿拖鞋等。接办公电话、对来访同学须注意文明礼貌,热心周到,耐心听取;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话联系与工作无关事宜,接听私人来电要到办公室外,不得吸烟;

第五条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团委办公室内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每天第一节课值班人员值班前应及时做好室内环境卫生;爱护团委办公室公共财物,使用团委办公室财物时应持“节约、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应妥善保管办公室物品,不让无关人员动用办公室物品。若借出物品,须及时收回,物品若有损坏或遗失须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

第六条值班人员打开门后应将钥匙或房卡放于指定地点,值班时间不能随意离开(除特殊情况),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窗、灯、电脑及饮水机,锁好门并将钥匙交予下个值班人员;

第七条值班人员须注意不得擅自翻看团委档案及文件,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三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主席团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负责制。学生会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主席团对全体同学负责;

第二条各分管主席须认真执行主席团作出的决定,带领所分管的各部开展工作,从宏观上把握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动态,并协调和带动所分管的各个部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以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各部部长应认真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统筹部署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与本部成员一起,团结一致、通力合作,做好本部工作,主动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遵守有关规定,依照程序,根据分工,团结协作,积极、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第四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活动组织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所开展的活动,应当站在时代的高度,紧跟时代步伐,紧密围绕提高同学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同学良好学风的形成,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内容为中心展开活动,使同学们在活动中得到收益,得到锻炼,得到提高。

第二条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第三条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各部在活动前向分管主席汇报活动计划,经分管主席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活动过程中,应有详细的流程方案,各成员应逐级负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活动的相关材料整理备案。重大事项必须经分管主席提交主席团讨论决定后方可实行。

第四条各部组织活动时,分管主席和部长应亲自到现场,重要活动必须有主席团全体成员参加。各部长须从总体上把握整个活动动态,对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各部部长须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分管主席。

第五条各类活动新闻稿撰写通讯社于活动结束当日完成,并及时上报团委分管宣传的辅导员老师。

第六条为适应我院分校区办学的实际,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学生会圣井校区的管理制度有其特殊性。

第五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总数应控制在全院本科学生总数10%以内,根据组织架构设有六种类别的岗位,分别是: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委员、干事。

第二条学生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自愿的原则;

2.坚持高标准,保证高质量的原则;

3.吸收先进分子的原则;

4.有领导、有计划的原则;

5.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

6.学生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7.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8.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9.依据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的原则。

第三条参与选拔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配合并参加学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未受任何党、团及行政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热爱学生会工作,有强烈的为同学服务的热情和持久的毅力;

5.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忠于职守,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6.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社交能力;

7.思路开阔,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备某方面较突出的特长或能力;

8.竞选主席团职务者必须担任学生会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职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并且任期达半年以上;

9.竞选部长、副部长职务者须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或在学生会任职,且任期达半年以上。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自愿报名。由学生会秘书处向各班下发纳新、换届书面通知及关于推选学生代表的通知,各班班长负责向全班同学传达,并按时上报各班《学生会竞选意向统计表》和《学生会竞选意向申请表》;

2.资格审查。根据各班上报的《学生会竞选意向统计表》和《学生会竞选意向申请表》,由评委会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竞选答辩。候选人进行竞选答辩。报名候选人届时按竞职部门顺序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所竞选职位的认识、工作构想及回答评委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换届评选委员会的评委由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纳新评选委员会的评委由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4.任用公示。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答辩情况及个人意愿,确定各职能部门人选,并及时进行公示;

5.试用考察。经纳新进入学生会的干事试用考察期为三个月,经审查若能胜任工作,由团委分管辅导员批准任用为委员;经换届被任用的学生会委员及以上的学生会干部试用考察期为一个月,经审查若能胜任工作,由团总支分管辅导员批准留任;

6.正式任命。凡正式任命后,将建立个人档案,由秘书处存入学生会干部档案库。

第六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主要活动经费来源于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等合法收入。学生会的财务工作由主席团直接监管并委托秘书处具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条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开支以及所需公共物品的购置。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团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一些特殊项目经申请批准后,可凭借条提前支取现金,事后凭原始单据报销,多退少补,登记入账。

第四条各项开支须凭发票或收据报销,机打发票需注明开支明细(物品名称、数量及金额,定额发票需配开支明细,报销时由经手人在发票正面注明经手人姓名,并在发票或收据上加盖红章,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使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凡属个人行为的任何开支,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第六条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名。

第七条经费的使用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做到手续严格、账目清晰主席团将对各部门开支定期审核,如发现纰漏、浪费,或公款私用等现象,主席团视其情节处理。

第八条每学期末,由秘书处负责将登记账本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并编制财务报表,交主席团审查后归档,并随时接受院团委及其他各方面的监督。

第九条每届学生会换届时,须将所有经费账目和项目整理后公布,并做好校对交接工作。

第七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时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主要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是学生会重要的公共财产。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第二条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其他资料、重要书刊等。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由主席团委托秘书处统一管理;秘书处必须对学生会的档案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并在本届学生会届满之前将所有档案进行归类汇总、装订成册。

第四条各部门的活动档案(包括活动计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以及活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应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完毕;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末各部门须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归整好的档案交予秘书处归档备案;各部门的学期工作计划则需要在学期初同时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交到秘书处。

第五条文件档案应以文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在整理好后直接存档。

第六条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不得作非工作之用;借用档案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档案用完后必须完好无损的及时归还,过期不还主席团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第八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方式:每学期对学生会各级学生干部的考核除了组织管理考评分值外,对主席团成员的考核还包括团委老师测评、各部部长测评;对部长、副部长的考核还包括主席团测评和该部成员的测评;对委员、干事的考核还包括该部部长的测评和部内成员的互评。(详见《经济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第二条每学年初纳新的干事,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后,将自动升为学生会委员。

第三条考核参考标准:

1.例会出席、按时值班及制度的遵守;

2.学生会财物的保管;

3.工作态度和热情;

4.团结协作精神;

5.服务贡献精神与敬业精神;

6.独立创新能力;

7.组织策划与实施能力;

8.部门协调能力;

9.培训及推广能力;

10.工作总结与整合能力;

11.个人形象。

第九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奖励形式:学生会内部给予表扬;学院范围内予以表彰;个人工作表现直接与学期末的学生干部考核等级相联系,同时也是参与有关评优评奖活动的重要依据。

2.奖励条件:遵守校规校纪及院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广泛好评者;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和创造性建议者;为学生会争得荣誉和利益者;有其他贡献者。

第二条惩罚制度

1.惩罚形式:批评、警告、检讨、劝退、撤职。主席团将按照学院团委的决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惩罚对象:工作中损害同学利益者;在工作中有不文明行为者;违反会议有关规定者;虚报账目,贪污公款,恶意损害公共财物者;对学生会以各种通讯方式作出的工作安排未及时回复和认真落实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者;各种会议经常无故迟到、缺席者;延误学生会工作或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其他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行为者。

第十章 经济学院学生会圣井校区管理制度

依据《经济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结合圣井校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学生会统一部署,整体规划,确保圣井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圣井校区各项工作及活动的开展要在主席团的带领下,在分管主席具体负责指导下,由秘书处(圣井校区)人员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力配合下充分调动学生会圣井校区全体成员工作积极性,高效稳妥地进行各项工作。

2.分管圣井校区主席职责

主席团主席分管院学生会在圣井校区的各项工作;根据主席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学生会圣井校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秘书处(圣井校区)的组织协调和枢纽作用并认真指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积极开展工作,全面掌握各部在圣井校区的工作情况,每两周召开一次圣井校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每四周召开一次圣井校区全体成员会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分管主席对主席团负责,并每周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汇报学生会圣井校区的工作情况。

3、秘书处(圣井校区)人员职责

在严格遵守《经济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根据分管主席的指示和要求统一协调各部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工作安排,监督各职能部门并模范遵守《经济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及《经济学院学生会圣井校区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部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每周定期向分管主席汇报情况。对各部报送的工作计划、请示请求、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文件材料及重大情况及时向分管主席汇报。秘书处(圣井校区)人员对分管主席负责。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在严格遵守《经济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基础上,负责协调统筹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并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整理工作。定期向秘书处(圣井校区)报送本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将本职能部的工作计划、请示请求、工作总结、汇报等文件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圣井校区)。服从秘书处的协调安排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交流。

二、活动组织制度

1.圣井校区各部在开展活动之前,各部门负责人须先向秘书处(圣井校区)报送活动计划或预案,由秘书处(圣井校区)向分管校区主席征求意见,然后向分管校区主席汇报活动方案,经分管主席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各项活动的开展要有计划、有监督落实,有总结;同时注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团结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2.对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秘书处(圣井校区)须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分管主席。重大事项必须经分管主席提交主席团讨论决定后方可实行。

三、例会制度

1、学生会圣井校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例会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例会由秘书处(圣井校区)根据分管主席的要求负责召集,每两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分管主席、秘书处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分管主席,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2)会议内容包括:分管圣井校区主席对前两周的工作情况做出总结并认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学生会(圣井校区)工作提出的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与会人员相互学习,交流工作体会,提高工作绩效;安排后两周的工作任务。

2、学生会圣井校区全体成员例会

(1)学生会圣井校区全体成员例会由秘书处(圣井校区)根据分管主席要求负责召集,每四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秘书处(圣井校区)负责通知;

(2)会议内容包括:分管主席对前四周的工作情况做出总结;宣布学生会的重大工作决定(如人事调整、表彰惩处等);广泛听取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圣井校区)工作提出的合理性意见或建议;相互学习,交流心得,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部署后四周的工作任务。

3、要求:

(1)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请假,事后及时作出解释,会后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2)圣井校区各部门负责人例会及全体成员例会由秘书处专职人员负责做好考勤、会议记录及最后的存档工作,会议开始之前负责考勤并公布出勤情况;

(3)例会迟到或早退一次者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无故缺席一次者学生会严重警告一次并在学生会例会上作书面检讨,无故缺席两次者免职。

经济学院团委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