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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法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院2018年推免工作,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以下简称《推荐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推荐办法》的要求,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长瑞

    组员:吴红文、陈保启、王传荣、任海伦、仵颖涛 杨丽、靳卫东 徐春霞

    办公室:徐春霞,电话:88583187;办公楼 1207房间

二、具体实施

    (一)97日,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内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

    (二)98日至9日,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时间截止到917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910日至11日,学院统计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学院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开。

    (四)912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五) 913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六) 91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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